《长沙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长沙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有效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沙大学章程》,结合长沙大学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大学;英文名称:长沙大学;国家标准代码:11077;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立高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红山路98号(邮编:410022);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csu.cn/ 。
第三条长沙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项目的应用型本科规划大学、全国高校实践教育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型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大学。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和艺术类。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的重要事项。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生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确定省(区、市)和专业计划,并按规定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具体省(区、市)和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保留了少量计划,以调整统一考试中在线学生的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保留计划不得超过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一。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九条学校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考生档案查阅比例。对于自愿按顺序归档的批次,归档调整率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档案调整比例控制在101%以内。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不属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理工、艺术门类招生。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考生选择的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科目要求。考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普通专业招生规则
学校不设置专业志愿者成绩的年级差异。学校根据考生备案结果和填报的专业志愿者,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者跟随”的原则,确定注册考生的招生专业。在同一年级条件下,按原籍省份学生同分排名规则录取;如果原籍省没有确定相同分数的排名规则,汉语、数学和外语成绩高的学生将优先录取;如果排序后相同的分数仍然相同,我校将使用保留的录取计划。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要求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整,将被调到相应学科或专业组中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无法与所有专业志愿者会面且不遵守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退回档案。
第十四条美术专业招生规则
(1) 我们的艺术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广播和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辑和导演、影视摄影和制作。
(2) 考生的专业成绩直接基于原籍省的省级统一考试(联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符合原籍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艺术类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3) 合格的候选人将根据其得分的优先顺序进行挑选,并且不会有专业志愿者的等级差异。在同一年级的条件下,学生将按照来自原籍省份的学生的同分排名规则入学。如果学校需要确定备案规则,它将根据学生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出最好的学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的学生为佳。各专业类别综合得分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音乐、艺术、舞蹈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奖金)×30%+专业统一考试成绩×70%,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编导、广播主持艺术、摄影、视频综合得分=高考文化得分(含政策加分)+专业统一考试得分。
第十五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规定。英语和翻译专业仅限于英语语言考生,并且必须通过英语口语测试。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于外语。英语是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的语言。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可通过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长沙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各招生专业选科的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和身体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上述文件未规定功能材料和生物制药专业的色觉异常要求,学校要求功能材料和生物制药专业的考生因需要完成学业而无色觉异常。
第十八条考生的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予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长沙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专业的新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查(复检、复试)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并构建了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和学分,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并在离校前颁发长沙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发给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我们保留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经学校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文件的规定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以公司章程为准。本章程颁布后,如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高考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另行公布。
附件:
长沙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su.cn/zssy.htm
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447(兼传真)
报名咨询电子邮件:zsjy@ccs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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